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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网安局|摆拍造谣谋利,抓!(公安部网安局)

2024-11-27 05:45 来源:公安部网安局 观看5124

公安部网安局|摆拍造谣谋利,抓!

据福建头条网于2024年10月23日 20时01分15秒发现,公安部网安局|摆拍造谣谋利,抓!热点,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

CCTV-1综合频道

《今日说法》栏目关注报道了

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破获一起

“卖惨”引流虚假广告案件

沙湾分局民警

在网络巡查中敏锐捕捉到线索

发现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

公然发布虚假视频“卖惨”引流

通过深入调查

民警迅速锁定了一个以营利为目的

从事发布虚假视频引流的犯罪团伙

根据前期掌握线索

警方抓获以先某为首的团伙成员3人

▲该团伙“卖惨”视频(部分截图)

经查

犯罪嫌疑人先某等人

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号

组织团队编造发布虚假信息

拍摄虚假“贫困”视频以及“卖惨”方式进行引流

帮助各平台网上店铺代销水果

收取佣金敛财

涉案金额400余万元

目前

该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

已被乐山沙湾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法律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: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: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(一)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;(二)假借预防、控制突发事件、传染病防治的名义,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,致使多人上当受骗,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;(三)利用广告对食品、药品作虚假宣传,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;(四)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,但二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;(五)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;(六)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

流量经济需要正当得利

公安机关依法整治“网络水军”乱象

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

劲吹清朗之风

让网络空间更加风清气正

素材 | 四川网警

网友看法

1、网友勇敢的扯蛋的人生:造谣的应该都抓了重判,信息公开,发布在网上

2、网友穿越OffRoad:造假、向公众和政府提供虚假信息要入刑!

3、网友佳木斯网警: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丨摆拍“卖惨”虚假视频引流,抓 !

4、网友自由旭日6z6:网上流行的很多视频真假难辨,有卖货的,有卖惨的,有虚假宣传的等等,应该不间断的,上下齐努力严肃打击处理这些影响社会安宁的大事常抓不懈。

5、网友聪慧橙子VM:曾经有个老板和我说过一句话,什么最贵,善良最贵,受益良多

6、网友秦皇岛网警: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丨摆拍“卖惨”虚假视频引流,抓 !

7、网友悟空不悟空:支持全国多抓抓,这些太影响人民对于平台媒体的公信力了,现在什么新闻、事件出来都不敢信[酷拽]

8、网友特殊习惯养成:自媒体时代为流量无下限炒作必须严厉打击

9、网友涛涛悦阅:什么时候治理一下某音间!

10、网友人品是你最高学历SWH:好!为公安部的做法点赞,摆拍谋利就是虚假宣传,属于造谣惑众、道听途说一类,理当禁止[加油]

11、网友人生几何5433:抖音没事?

12、网友海东网警: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谣言丨摆拍“卖惨”虚假视频引流,抓 !

13、网友Arthur姚姚姚:查查广东自媒体的内容。监狱保证人满为患

14、网友四季香村:没收非法所得400万并处每人50万的罚款[捂脸]

15、网友漫步人生啊啊:公安机关难道不应该查查是谁在操作刀郎与云朵的舆论吗?给国民一个干净的网络环境。

16、网友林林林林:抓的好。

17、网友学无止境:网上不是法外之地[赞]

18、网友武汉锁师傅配汽车钥匙:网上骗子太多了

19、网友东夷部落ok:tv也没事

20、网友来了老铁说事:给警察叔叔点赞[比心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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