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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(深圳新闻网)

2024-11-27 05:33 来源:深圳新闻网 观看5124

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

据福建头条网于2024年10月14日 13时01分12秒发现,11岁男生向女童泼开水不需承担刑责热点,近日,广东乳源丘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女儿在学校打开水时,一名高年级学生称帮拧盖子,随后泼开水把他女儿烫伤,他女儿脸、胸口和大腿被烫伤严重。丘先生妻子称,不排除女儿被故意伤害,事发后已经报警。

视频画面。(新京报我们视频)

事发学校工作人员称,已协调男孩和家属一起向受伤女童道歉,并安排心理老师给受伤女童做心理辅导。

记者从乳城派出所获悉,女童被烫伤是意外还是故意伤害正在调查中。

据报道,女孩系广东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的学生小妍(化名),小妍父亲丘先生称:“她装水装到一半的过程中觉得水比较烫,想要倒掉,旁边一个高年级的男同学说帮她倒,他拿到水之后从我女儿头上正面就倒下来。”事发后,小妍立刻被送往医院,伤情被确诊为二度烫伤。丘先生称他女儿脸上、胸口、肚子和大腿都有被烫伤,其中大腿被烫伤最严重。

记者来到该学校进行走访,看到教学楼下共设有三部直饮水机,墙上贴有温馨提醒,学生可直接装水饮用。

据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,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℃,事发当天,小妍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,导致水温过高。随后,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,才发生被烫伤事件。乳城镇中心小学校长刘新会告诉记者:“同学报告给老师的时候说有高年级男同学给受伤的女孩子泼水,没有讲清楚是水温异常高温的情况下泼水,我们的老师潜意识认为是平时40℃饮水用泼的,所以没有意识到严重性。”

记者联系该名男同学的家人,对方称孩子确实不知道当天饮水机的水温过高,孩子平时也比较贪玩,已经认识到自己管教不到位的错误。

经过多日治疗,目前小妍伤势逐渐好转,伤情已稳定,院方表示,小妍近两天就可以出院,恢复正常生活。

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向记者表示,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,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。经查涉事学校的直饮水机因非为人为故障导致水温异常,也是导致此事件原因之一,学校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。

当地教育局部门表示,事件发生后他们也非常重视,除积极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,同时也对全县学校直饮水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,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下一步,也将进行相关责任追究,进行处理。

对此,刑事辩护律师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,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、引导和行为约束责任。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其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除非能够证明已尽到监护责任。11岁的肇事男生根据《刑法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但民事责任仍然存在。无论肇事男生的行为是否被认定为故意伤害,其监护人都要对其行为负有全面责任,女童家属可以依法要求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,包括医药费、精神损害赔偿等。

(来源:综合广东台触电新闻、新京报、红星新闻、齐鲁晚报、大河报等)

网友看法

1、网友CC和mm:撇开水温不谈,正常的孩子不会向别的同学头上泼水,何况还是不认识的女生! 这不是校园霸凌、校园暴力是什么[打脸]

2、网友咯叽YYDS:前阵子 三个小孩杀人埋尸的事儿 现在不知道啥进度了?

3、网友美食家固原8s6:受伤害的家长反击

4、网友德才兼备花猫91O:无论水温高低,都不应该用水浇人!这是典型的校园欺凌,故意伤害!必须严惩那11岁小男童!从小就坏的人不惩罚以后就会危害社会[刀][刀]

5、网友张宏放:三岁小孩不听话,还要打屁股!不同年龄的孩子犯错,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!

6、网友不想长大:零容忍!必须严惩!

7、网友ARYANbluepeak:非常典型的反面教材,必須嚴懲,以儆效尤!

8、网友兰山道人713:监护人应负刑责,否则之后的演变状态便是互泼

9、网友FlyIdeal:以后会不会出现个儿童杀人团组织

10、网友靳朱者赤1:九岁犯罪就应该入刑!

11、网友无名之辈RC:不管水是40℃还是100℃,往人头上泼水是个什么行为?一句恶作剧就带过去了?关乎孩子的请相关部门一定公平公正处理!

12、网友盛世中堂:父母必须承担责任!

13、网友期待202265282:不管多少岁都应该要承担责任才行,要不然就让这些小恶魔肆意妄为?[发怒]

14、网友上进的远山n:这个案件若是解决不好,负面影响肯定会很大呀! 如果这个女孩每天都带着开水泼这个男孩会怎么样?!

15、网友柿子的快乐:毁了女孩的一生。这么严重的事件法律无能为力了?不用承担刑事责任?不要看它年龄小,它难道不知道100度开水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?难道它天天喝的水是100度开水?现在十几岁的小孩什么都懂,是法律认为它不懂!!!

16、网友自在熊猫kjs:二度烫伤指的是二度伤及真皮深层,尚残留皮肤附件。若无感染等并发症,3~4周可愈。因修复过程中间有部分肉芽组织,故留有瘢痕,但基本保存了皮肤功能。皮肤除红、痛和灼热,更会出现水泡。 看了这个医学解释,小女孩皮肤能长好就还好,长不好就该法律诉讼,精神补偿、医药费这些也要争取,平白无故遭受这样的病痛,学校也有责任,哪有嬉皮打闹就糊弄过去了?如果各自班里老师负连带责任,我看这种校园事故还能有多少

17、网友HYG2018:纵容犯罪,故意都这么明显了还不受到惩罚,等什么

18、网友南城皆过往:没错[赞]监护人应负刑责,否则之后的演变状态便是互泼

19、网友metha:看到这种新闻就生气!!

20、网友聪明火车QL:这种严重的伤害他人的行为男孩及其监护人都应承担责任,不能因为未成年人就有权逃脱法律的制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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